论文作者顺序与署名规范(ICMJE)
署名既是荣誉,也是责任。多数正规期刊所依据的准则来自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(ICMJE),它规定了四项标准,而且必须四项同时满足。
ICMJE 的四项标准
- 对研究的构思或设计,或对数据的采集、分析、解释有实质性贡献。
- 起草论文或对其学术内容作批判性修改。
- 对拟发表版本作最终认可。
- 同意对研究各方面负责,并就其准确性作出答复。
只提供经费、只提供数据、或仅担任课题组负责人的人,按此规范不算作者——但应当列入致谢部分。
姓名顺序说明了什么?
并不存在统一的全球规则,各学科惯例也不同,但在多数实验学科中,顺序通常这样解读:
| 位置 | 常见含义 |
|---|---|
| 第一作者 | 承担最多具体工作与写作;通常是推动研究的人。 |
| 中间作者 | 专项贡献:统计分析、实验室工作、数据采集。 |
| 最后作者 | 在许多学科中指学术指导者或实验室负责人。 |
| 通讯作者 | 与期刊对接的人;负责审稿及发表后的答复。可以是以上任何一位。 |
请在动笔之前就把顺序写下来并获得所有人确认。多数署名纠纷,都始于把这场对话拖到最后才谈。
荣誉署名与代笔署名
「荣誉署名」是指把没有出力的人列为作者,「代笔署名」是指真正执笔的人未被列出。COPE 认定两者都属于科研不端,后果可能是论文撤稿——而撤稿会永久留在学术记录中。
那么科研合作应该怎么做?
靠真实且有记录的贡献。若有人要加入一项研究,就必须有明确角色——数据分析、文献综述、实验室工作、学术写作——并把该角色记录下来。ApplyDesk 的规则也是如此:每个署名位置都有已登记的角色与工作范围,并在发布前经过人工审核;没有真实贡献的位置不会被分配。
常见问题
导师一定要署名吗?
只有在满足全部四项 ICMJE 标准时才可以。仅有指导关系或提供经费并不构成署名资格,应放在致谢部分。实际上导师通常参与设计与修改,因此符合作者标准。
投稿后还能增删作者吗?
很难,而且不会毫无麻烦。期刊通常要求所有作者签署的正式说明函并解释原因,有些期刊在录用后完全不允许更改。